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基础,《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为依据。积极配合环保局开展混凝土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控制混凝土行业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任务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生产中易造成环境空气污染问题,进行全方位综合治理。
二、文明生产及环境综合整治方法
1、防止大气污染
(1)搅拌站降尘∶搅拌站生产系统全封闭降尘处理,粉料筒仓配备脉冲除尘装置。
(2)上料口三面封闭,并安装雾化抑尘装置,防止铲车上料时产生的粉尘污染环境。
(3)砂石料场采用全封闭透光封装处理,并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做到整齐有序;料场前场地及时进行洒水清扫,并配备远程喷淋、雾化抑尘装置,杜绝粉尘飞扬。
2、防止水污染
搅拌站的生产厂区内设置
污水零排放设备,冲洗车辆后的污水经过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设备过滤后达到排放标准,灌溉周边农田。
3、厂容管理
(1)、厂区周边设围墙和大门,厂区按功能分设生产区、办公生活区。各区之间除人、车通道外的零散空地种植树木花草。
(2)、厂区内混凝土罐车到达的区域,以及厂内通行道和地面一律硬化,避免扬尘和雨后泥泞。
(3)、建立文明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按区域实行挂牌制,明确管理负责人,定期进行洒水、清扫,确保无扬尘无杂物,做到厂内清洁整齐,厂容文明。
(4)、混凝土罐车停放整齐有序。混凝土罐车出厂时必须采取密闭和防尘措施,保持车辆整洁;罐车卸料口加挂防漏斗,防止混凝土砂浆洒落地面。
(5)、厂区不乱堆放垃圾,清除车内残留混凝土时留下的残余混凝土,全部到厂区内的砂石分离机处进行清理,确保骨料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清洗的废水经过沉淀作为生产用水循环使用。
三、具体措施
搅拌站施工现场要积极采取以下措施,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环境污染。
(一)防治扬尘污染
1、搅拌站施工现场要有专人负责保洁,配备相应的
雾化抑尘设备,及时抑尘。遗留下来的混凝土、砂石需要集中存放的,要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
2、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要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密遮盖。
3、搅拌站施工现场设置的搅拌机,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4、搅拌站的砂、石材料的运输、转运、上料,必须按照防尘要求进行堆放和控制。
(二)防治噪声污染
1、搅拌站的选址尽量远离居民区和水源地,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应设置隔音设备。
2、进新夜间施工作业时,应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做好周边居民的协调工作,
并公布施工期限。
(三)防治水污染
1、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三级沉淀池。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未经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或河道,而且排放必须达到标准。、搅拌站使用的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污染的措施。
3、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用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四)防治固体废物污染
1、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2、施工垃圾要按照规定及时清运消纳。车辆运输砂石、水泥、和垃圾的,要按照《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3、搅拌剩下或抛撒的混凝土,必须进行集中处理,严禁造成环境污染和土壤污染。